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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知识产权货物的出口要求重申及更新
1. 经由深圳口岸出口的名牌产品必须提供产品授权书,近期,从海关现场查验反馈来看,海关将继续加强对于涉名牌产品的重点抽查。目前,仍然有个别分区的客户出口名牌产品未能够提供授权书而导致货物要求转法规处处理,导致处理时间较长(2至3个月), 及进一步影响到我司的现场操作,将可能对公司的企业等级受影响。
2. 由于经由深圳口岸出口的货物较常有电子零配件以及成套的电子设备,同时由于深圳为此类货品的集散地,现根据海关的最新指引,对于这一类的货物, 如果有RU及UL标志的货物出口, 要求提交关于“RU”及“UL”认证的检测机构声明,如果遇到海关查验,海关现场将核实其是否为真实的,如有进一步怀疑,将转由法规处进一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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